贷款不批,资金断裂,楼花交接不了我该咋办?
1) 新房不能交接的法律责任
和所有的投资行为一样,买定离手,不得反悔。买卖合同签订后,市场变动的经济风险不影响合同的执行力。就是要按照原价交接即使市场价格变动很大
其次,并不是简单地赔掉定金就可以解决问题。很多人以为买了房子又不想要了,大不了就是定金不要了。非也!赔了定金还需要赔偿买卖差价及经纪费,律师费等相关费用.
违约要如何执行?第一种是需要延期。延期责任包含追加定金、赔偿利息损失(按总价款的一个百分比,按天计息)、延期手续费律师费等等。开发商的合同一般都有12%-25%不等的利息,开发商都是根据延期的时间收取固定的一个延期费。如果你想确定延期费是否合理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数额。
第二种是放弃购买,卖方可以选择罚没定金(如果定金已经足够高,或者罚没定金加起诉。胜诉后执行的方式可以简单(但不严谨)地概括为执行财产(Seizure and Sale of Personal Property or Land)和执行收入(Garnishment)。执行财产是指通过冻结、划扣、申请拍卖等方式处置买家名下其他财产以受偿;执行收入是指按照一定比例划扣买方的收入,直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。
2)买家怎样争取最大利益?
买家的诉求一般就是两个,延期和降价。延期时尽量一次性延到最长期限,因为每一次延期,不管开发商收不收取延期费,律师费是照收的;其次,每一次的延期都给了开发商塑造自己光辉形象的机会。延期一次,延长21天和延期三次,每次延长一周,给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,后者让人觉得开发商是在不停地妥协退让。
关于降价,虽然从法律上买方不买,需要承担百分之百的违约责任,但是也有不少开发商英雄气短,被迫降价的例子。开发商是否同意降价,首先要取决于开发商和其律师的实力和经验,实力雄厚、身经百战的开发商,你休想砍价,顶多是用一个悲惨动人的故事赢得一个延期.
延期和降价之外的第三个有益尝试,是申请开发商提供的第二贷款帮助买家度过难关
3)买家在确定不能成交的情况下,怎样降低损失?
转让(Assignment):虽然很多预售合同都约定了不得转让,但是如果买家实在无法交接,开发商也不得无理拒绝买方的转让申请,特别是在买方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况下。
甩锅(Repudiation):如果确定买不起或者不想买,就要立即把“防止损失扩大的包”甩给开发商。